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67 通讯地址:**市西**翠华山路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热电联产项目 (重新报批) | 报告书 | ******公司 | **市**区裴城镇寨子村北 |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原《****热电联产项目》于2021年5月进行了申报,2021年5月14****保护局以“漯环监审[2021]9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简称原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13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2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1×13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备用。在建设过程中,拟将锅炉的排气筒高度从120m变更为65m,排气筒数量由1个变成3个。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相关管理要求,本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锅炉烟气中的SO2、NO2、烟尘、汞、氨,低矮污染源粉尘以及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配合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硝,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80%;工程采用电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再加上脱硫塔的洗涤除尘效率,总除尘效率不低于99.990%;工程采取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进行烟气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98%。各低矮污染源排放口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9%。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均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mg/m3、35mg/m3、50mg/m3,烟气黑度不高于1级)及《****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中污染物超****电厂超低排放(烟尘: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各低矮污染源的颗粒物排放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的处理原则是清污分流,按不同水质水类别处理后,梯级利用,节约水用量。本项目废水包括经常性废水和非经常性废水;经常性废水包括脱硫废水、化水车间废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锅炉连排水、车辆冲洗废水等,非经常性废水包括锅炉设备化学清洗水和空气预热器、省煤器和锅炉烟气侧等设备冲洗水等。 非经常性废水 锅炉化学清洗一般每3~5年一次,单台单次清洗水量约为500m3/次,主要污染物为pH、COD和SS。空气预热器、省煤器和锅炉烟气侧等设备一般每3~5年冲洗一次,单次清洗水量约为500m3/次。此部分排水不在厂内处理。锅炉清洗及清洗水处理委托专业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负责处理。 .经常性废水 本项目经常性废水废水包括冷却排污水、化学水处理车间反渗透浓水、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等。 脱硫废水采用“中和处理+重金属分离+絮凝处理+沉淀+澄清+浓缩”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煤场降尘;冷却排污水全部用于脱硫系通用水;锅炉排污水全部回用于煤场降尘;反渗透废水进入回水池,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及脱硝系通用水,部分回用于输煤系统及灰渣增湿,未能回用部分外****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处理厂。本项目排水量****处理厂处理能力比例较小,在其处理能力范围之内,其废水处理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需求。 经与原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对比,本项目重新报批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变,因此,从地表水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房送风机、引风机、碎煤机、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与原环评预测结果相比,声环境影响无明显变化,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管理,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采取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声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4.地下水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发生脱硫废水渗漏情况时,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和距离大小主要取决于污染物渗漏量的大小、污染因子的浓度、地下水径流的方向、水力梯度、含水层的渗透性和富水性,以及弥散度的大小。 项目周边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水厂供水(距离本项目2.8km,位于区域地下水流向上游),宋岗水厂供水(位距离本项目5.6km,位于地下水流向下游),距离均较远。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经与原项目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对比,本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后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变。因此,从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5.土壤 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时段主要为项目运营期,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 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在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的同时,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运营期在落实厂区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强化厂区绿化,避免土壤**条件下,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不改变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同时项目运营期间应定期对土壤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 经与原项目对比,本项目重新报批后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变,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炉灰、炉渣、脱硫石膏、铁屑、废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等。项目炉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公司已经与****公司、****公司签订有炉灰、炉渣、脱硫石膏长期处置合同;废反渗透膜由更换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废弃除尘布袋、脱硫废水污泥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根据鉴**果进一步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储油罐污泥,企业**设置5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最终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经与原项目对比,重新报批后本项目炉灰、炉渣、脱硫石膏产生量有所增加,但均有综合利用渠道,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其它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变化不大,并均有妥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从固体废物合理处置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