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结果公示
拍卖出****中心**东侧,宝泉片区19-B基本单元内,北至宝骏小区,南至东园路,**学园路,西至宝福街。宗地编号为****。用地总面积为39459平方米,实际拍卖出让土地面积3.9459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 序号 | ****地块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
| 1 | 用地位置 | ****中心**东侧,宝泉片区19-B基本单元内,北至宝骏小区,南至东园路,**学园路,西至宝福街。 | |||
| 2 | 用地性质 | 商住综合用地(商业面积≤5000㎡) | |||
| 3 | 总用地面积 | 约39459.1㎡(以实测为准) | |||
| 4 | 容积率 | >1且≤2.6 | |||
| 5 | 建筑密度(%) | ≤30% | |||
| 6 | 绿地率(%) | ≥30% | |||
| 7 | 建筑高度控制 | ≤80米 | |||
| 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 | 建筑退距按建筑主体(不含外挑的绿化平台)进行计算,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退让道路红线 | 建筑退距按建筑主体(不含外挑的绿化平台)进行计算,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退让绿地绿线 | 建筑退距按建筑主体(不含外挑的绿化平台)进行计算,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9 | 建筑间距 | 建筑间距和按建筑主体(不含外挑的绿化平台)进行计算,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10 | **要求 | 项目内部**按建筑主体测算,对项目周边**执行相关建筑**技术标准,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市建筑工程**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要求。 | |||
| 11 | 公共服务设施要求 | 社区级-居家养老 | 建筑面积≥400㎡且按每百户≥3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
| 社区级-托育服务 | 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按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的标准设置,不得小于54㎡。 | ||||
| 社区卫生室 | 建筑面积≥30㎡,且计容建筑面积≥15㎡/千人。 | ||||
| 文体活动室 | 建筑面积≥200㎡,且计容建筑面积≥100㎡/千人。 | ||||
| 文体活动场地 | 用地面积≥300㎡,且用地面积≥150㎡/千人。 | ||||
| 物业管理用房 | 按《**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 | ||||
| 通信接入机房 | 建筑面积≥100㎡。 | ||||
| 生活垃圾分类屋 | 每300-5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筑面积≥15㎡/处,建设标准按照莆分类办[2020]2号文件执行。 | ||||
| ****配送站 | 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
| 其他要求 | 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服务站、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托育设施应集中设置。 | ||||
| 12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其****服务站、托育服务设施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其他办公的建筑类型配建停车位。 | ||
| **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施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数量不小于总非机动车位数量的50%,每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应当符合《**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要求 | |||||
| 除**、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要按标****停车场(库)外,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 | |||||
| 主要出入口 | 主要出入口设置在西侧、南侧。机动车主入口宽度宜按8-10m主要出入口控制,次入口宜按6-8m控制:人行出入口宜按4m控制。机动车开口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 | ||||
| 竖向设计要求 | ****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宝泉分区单元350322-19-A B C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B-04地块动态维护竖向设计要求,并与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 13 | 公用设施要求 | 市政管线接入口 | ****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宝泉分区单元350322-19-A B C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B-04地块动态维护市政管线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 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
| 14 | 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面宽 | 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最**续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80米;高层住宅建筑最**续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60米。 | ||
| 住宅建筑平面 | 不得设计带有敞开连廊(“内天井”)的户型,需设置一处生活阳台。鼓励住宅建筑间建设地面风雨连廊,不计容积率、建筑密度和产权面积。 | ||||
| 建筑风格及色彩 | 建筑高度、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
| 15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 |||
| 16 | 其他规划要求 | ①该地块可建设100%立体生态住宅;②立体生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应≥120平方米;③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可毛坯房交付;④其他具体按照《****中心**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仙政办(2024)31号)要求执行。 | |||
| 测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按3.5人/每户计算。 | |||||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
| **住宅小区裙房商业店铺应当全部同步设计、建设、验收专用排油烟管道,并在每间裙房商业店铺的合适位置,预留接入排油烟管道的接口等基本条件;集中商业有餐饮功能的,应当同步设计、建设专用排油烟管道。 | |||||
| **住宅小区应按照《转****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莆**办[2023]1号)要求建设智能安防设施,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
| 住宅阳台应单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 | |||||
|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
| 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
| 附件:用地红线图。 | |||||
拍卖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
竞得价:人民币贰亿贰仟肆佰壹拾柒万元整(小写):¥22417万元
竞得人:****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