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县天鹅湖畔一期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说明 | **县天鹅湖畔一期建设项目地处**地区**县境内,位于**县,**路与雁归路路交汇口,北接**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3°39′24.25″,北纬46°31′59.73″,海拔在525m~530m左右,地势平坦,区域位置良好,交通便利 **住宅楼4座,换热站、物业用房1座,地下车库1座,建筑物区总占地面积5550.43平方米,建筑面积46862平方米;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区共布设出入口2处,1处位于项目区北侧,与**路相连接,1处位于项目区东侧,与雁归路相连接;硬化区为除主体建筑物和绿化以外的裸露区域,****停车场及建筑物周边其他地表裸露需硬化区域;主体设计绿化面积约0.50公顷,绿地率为30.75%。占地面积为2.4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4公顷,临时占地0.82公顷,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行政隶属**地区**县。工程土石方开挖方3.04万立方米,填方1.70万立方米,调出0.15万立方米,调入0.15万立方米,外借0.17万立方米(全部为外购料),废弃1.51万立方米(拉运到**县金合圣房****公司建设的**县安鑫雅庭小区建设项目综合利用),故本工程不布设弃渣场。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1.8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6.4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6.30万元;主体已列投**工程措施4.82万元、植物措施18.1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90万元;独立费用9.48万元(建设管理费1.48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4.00万元、勘测设计费2.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2.00万元),基本预备费0.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17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529元,已缴纳16359元,还需缴纳8170元)。 工程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500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资金,项目为**项目,于2024年7月15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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