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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输配电系统运维、预试、维修项目
公开招选公告
****(以下简称 “招选人”)****公司参加 ****公司输配电系统运维、预试、维修项目 的竞争性招选,具体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公司输配电系统运维、预试、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
( 1)铸造110kv变电站及附属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 2)铸造区域4台电炉整流变压器、配套高压断路器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3)铸造10kv能力线高压室、机加高压室;
( 4)铸造区域能力线低压配电室、康明斯低压配电室、F3车间配电室、机加车间低压室、成品车间低压配电室、生活区配电室;
( 5)铸造区域110KV、10KV设备设施的年度预试预修。
( 6)110kv大环线线路、杆塔巡视、维护;
( 7)零星维修(含应急维修);
( 8)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延续一年。
( 9)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付进入试运行期。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选文件
( 7)最高限价:650000元(含税6%)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二 . 招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
2.具有电力工程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110KV线路,设备运行、维护、预试、应急维修实力,具有类似项目案例。
4.电气运行、承试、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系统,以确保合同履约能力。
三 . 招选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提问、异议提出、招选开始日期等
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00分。
2、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00分。
3、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4时00分。
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23时59分。
5、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23时59分。
6、截标/开标时间:2026年6月12日14时00分 。
2.招选保证金;
| 参选保证金 |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 / 元,缴纳截止时间: / 年 /月 / 日 / 时 / 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 现金缴纳(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一)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收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须在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国有****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叙府路支行; 开户账号:以**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2.缴纳程序: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我要投标”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3.注意事项 (1)**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银行。另,****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或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3)供应商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国有****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 (二)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供应商须按照**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设定的流程向承保机构申请投保(投保金额须与本项目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出具电子保函(保单)。 |
| 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 **国有****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供应商缴纳账户。 |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的情形 | 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其中“拒签合同”的情况,具体包括: ①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采购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参选人在采购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情形。 4.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及推荐中选候选人单位无故放弃中选,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
3 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开招选公告在 **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发布。
4.招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到招选截止前,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
四 . 保密承诺
招选人承诺:在未得到招选申请单位的许可情况下,不向第三方透露招选申请单位递交的商业信息。
五 . 联系方式
磋 商 人: ****
地 址: **省宜****开发区长**路17号533房
邮 编: 644007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1****4823
电子邮件: ****@163.com
开户银行: ****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 119****55762
****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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