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6 14:03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绿色粮油增产增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服务中心3楼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134****45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5月26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县绿色粮油增产增效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官庄镇、马底驿乡、麻溪铺镇、筲箕湾镇、荔溪村(属荔溪乡)、二酉乡、凉水井镇 **镇地块:110°25′40.772″,28°37′18.424″; 官庄镇地块:110°53′9.689″, 28°30′33.592″; 马底驿乡地块:110°41′10.029″,28°23′13.985″;麻溪铺镇地块:110°23′3.571″,28°20′25.114″; 筲箕湾镇地块:110°19′52.006″, 28°13′18.161″;荔溪村地块:110°26′20.975″,28°13′45.157″; 二酉乡地块: 110°14′14.789″,28°37′24.604″; 凉水井镇地块:110°32′4.784″,28°29′44.006″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绿鸿****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建的**县绿色粮油增产增效建设项目总投资13265.82万元,****基地****基地,共流转28567亩农用地,涉及**镇、麻溪铺镇、筲箕湾镇、凉水井镇、官庄镇、荔溪乡、马底驿乡和二酉苗族乡等8个乡镇的40****居委会)。主要建设内容为:1.****基地。流转土地28552亩,****基地****基地,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业机械及设备等。2.****基地。流转土地15亩,建设简易厂房、仓库等设施,总建筑面积9580平方米,用于稻谷、油菜、玉米及高粱等粮食作物的临时储存保管及烘干晾晒,同时存放耕整机、插秧机、收割机、植保无人机等农机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 1.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严重沙化土地、严重石漠化土地、沙尘传输通道、25°以上陡坡地、****林场等区域开垦耕地。 2.利用低丘缓坡垦造耕地,需严格控制在海拔300m以下且禁止顺坡耕种。 3.禁止毁林、毁草、烧山开荒、围湖造田以及开垦国家禁止开垦的陡坡地。 (二)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 1.推进绿色施工。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扰动地表; 创新施工工艺,优先采用新能源或低碳排放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生态条件,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占地实施生态修复。 2.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 3.进一步优化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做好施工表土有序剥离与保存,后期用于种植区平整。 4.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5.物料运输和堆放应遮盖,及时对道路、施工区域等裸露地表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 6.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三)运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严禁施用高毒、剧毒农药以及带虫病肥料,积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和旱作节水农业。 2.种植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田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村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旧农膜收集后送**县废旧农膜地膜回收处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