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审批
四川-乐山-沙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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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市**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72号)及《**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政府令〔2016〕313号)文件要求,现将该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事项名称

**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有关规定,**区现行征收农用****省政府批复同意,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迄今已执行三年。为保持**区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72号)要求,结合**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修订。**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后的补偿标准为:Ⅰ区片52900元/亩,Ⅱ区片48600元/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二)主要事项:该事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意见。

(三)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四)公示期限: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四、联系方式

(一)稳评主体单位:****

通讯地址:**区龚电大道14号

联系人:吴帅;联系电话;0833-****080

(二)承担稳评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6号心怡﹒左岸**1栋2层201号

联系人:黄河;联系电话:028-****7971

****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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