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医院) 采购人地址: **市**南路505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市集里街道工业品综合大市场9栋17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预算:****000.00元,项目预算配送包含以下餐标所需物资配送(每日)。
2、限价定价规则 1)采购人每个周期(一般为十天)最后两个工作****超市(可根据情况协商调整)采集的同类商品平均价格作为限价定价依据。 2)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周期、价格等进行调整。 3)如采购人有采购当地有机蔬菜的需求,供应商必须承诺能按需供货,且必须承诺所供蔬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限价定价由双方协商。 备注: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据实结算。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采购方对本项目有预留20%的费用通过乡村**网自行进行采购权利。 3、项目清单及要求 (一)、肉类 要求如下:
(二)、水产类 要求如下:
(三)、禽蛋类 要求如下:
(四)、米面粮油类 要求如下:
(五)、蔬菜类 要求如下:
(六)、豆制品类 要求如下:
(七)、干货类 要求如下:
(八)、调味品类 要求如下:
备注: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以上清单之外的产品,乙方应按本章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2.乙方须提供所有食材品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调味品类、蔬菜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米面粮油类,共八大类,每种食材品类检测报告不能少于3个品种)的供货渠道及食品安全相关证明资料包含投标人的食材供应商营业执照、投标人送检的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双方签订的供应合同等证明,如需更换供货渠道,需甲方同意,方可更改。 4、价格确认 4.1报价方式:基准****超市的报价为依据。 4.2定价周期(十天为一周期)及最终结算单价确定:1.本项目按实际采购的物资核定的单价×折扣率结算,2.职工餐按实际刷卡每月进行结算,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配送清单后,按月进行支付。采购人按月核定并支付配送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当月配送服务费用由当月实际配送金额、中标人所报下浮率、当月质量考核相结合,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当月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月考核罚金。 4.3若商****超市无报价,经采购人同意,进行三方询价,按询价的最低价×投标人所报折扣率结算。 4.4****财政厅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湘财购〔2022〕10 ****财政局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长财采购〔2022〕6 ****财政局关于2022 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工作通报及 2023 年预留份额填报要求的通知(长财采购〔2023〕10 号)相关规定,采购方食堂采购需在扶贫 823 平台以及**省电子卖场乡村**馆申报计划和任务量,由采购人自行在平台直购,不包含在本项目内。 4.5合同价格确定方式的约定: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格,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及包装、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以及每10****超市定价所产生费用等各项费用。 5、数量确定 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类、蔬菜类、米类、冻货类、水产类、调味品、粮油、干货类)供货、配送服务。 (二)服务期限:壹年(如年度内发生重大过错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连续考核不合格3次以上,医院可终止合同重新挑选服务方)。 (三)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副食品、调配料、水果、包点、米粉、荤菜(猪肉之外的新鲜牛、羊肉、鸡、鸭鱼类等)、蔬菜类、干货、豆制品、冻货,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产品。 ①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②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③运输要求 1)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3)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应商承担。 ④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包点、冻货和米粉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干货、调配料、包点、米粉、副食品、冻货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另外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⑤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⑥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⑦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供应商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医院)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2、安全卫生要求 ①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②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③符合《GB2763-2021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1号令) ⑤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⑥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⑦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以前的项目服务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按时送货:供货期内,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原则上每天上午7:00前)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检测不合格,采购人要求退换本批次货物,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 10%罚款。对检测货物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2.人员配置要求项目团队中配备有法定代表人1人、项目负责人1人、质检员2人、配送员3人,共计7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配送货运车辆3辆(其中包含一台冷链运输车辆)。 4.其他要求1、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供货商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人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供货商配送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2、货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货商承担。因供货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 3、供货商在收到使用部门供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供货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货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货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供货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货商承担。因供货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 5、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且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4)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人员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的; 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弄虚作假获得中标资格的; 7)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8)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9)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0)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供货商必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8、★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5天内成功办理不低于500万元(含)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①本项目按实际采购的物资核定的单价×折扣率(75%)结算,②职工餐按实际刷卡每月进行结算,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配送清单后,按月进行支付。采购人按月核定并支付配送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当月配送服务费用由当月实际配送金额、中标人所报下浮率、当月质量考核相结合,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当月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月考核罚金。 收款账户: ****公司**支行(****:810********000580)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4-25 —— 2027-04-24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是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考核范围和方式:针对配送食材数量、质量、配送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满意度每月进行评分。(附后) 2、供应商每天配送食堂食材; 3、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月考核; 4、评**果:综合评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含70分),中标供应商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票否决下列情形:1.配送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的;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3.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4.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医院)食堂物资配送考核办法 ****医院食堂物资配送管理工作,促进配送单位能够及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任务,使医院食堂满足每日配餐需求,确保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 ****医****医院) 二、考核对象 中标单位 三、考核目的 确保食堂配送服务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考核项目 食品质量、运输管理、食品价格、服务质量、遵纪守法、配送场所、食品安全等。(详见考核评分表)。 五、考核办法 1、考核期限:原则上每月考核评分一次,按实际结算为准,每次结算进行考核(供货商凭考核表进行结算)。 2、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足额支付采购费用,80-89按每分200元进行考核,70-79按每分400元进行考核,69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总配送费用50%.服务期内(不包含考核期)累计三个月低于69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医院文件执行。 附:医院食堂食品统一采购配送供货商日常管理评分表 ****医院食堂食品统一采购配送供货商 日常管理评分表
/ (6)履约验收标准:根据长财采购[2016]6 号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下订单: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配送各类副食品、调配料、水果、包点、米粉、荤菜(猪肉、新鲜牛、羊肉、鸡、鸭鱼类等)、蔬菜类、干货、豆制品、冻货等货品,应提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2、供应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3、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供应商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4、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等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5、********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通过保障食堂餐饮安全、及时供货、节约财政资金、保障食材品质、提高服务满意度、设置供应商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采购绩效提升。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协议,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7、如年度内发生重大过错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连续考核不合格3次以上,医院可终止合同重新挑选服务方。 8、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①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以前的项目服务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②按时送货:供货期内,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原则上每天上午7:00前)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③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检测不合格,采购人要求退换本批次货物,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 10%罚款。对检测货物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④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副食品、调配料、水果、包点、米粉、荤菜(猪肉之外的新鲜牛、羊肉、鸡、鸭鱼类等)、蔬菜类、干货、豆制品、冻货,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产品。 ①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②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③运输要求 1)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3)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应商承担。 ④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包点、冻货和米粉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干货、调配料、包点、米粉、副食品、冻货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另外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⑤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⑥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⑦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供应商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医院)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⑧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符合《GB2763-2021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1号令) 5)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⑨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以前的项目服务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⑩按时送货:供货期内,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原则上每天上午7:00前)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检测不合格,采购人要求退换本批次货物,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 10%罚款。对检测货物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货款结算 1)付款人:********医院) 2)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实际采购的物资核定的单价×折扣率(75%)结算,职工餐按实际刷卡每月进行结算,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配送清单后,按月进行支付。采购人按月核定并支付配送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当月配送服务费用由当月实际配送金额、中标人所报下浮率、当月质量考核相结合,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当月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月考核罚金。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足额支付采购费用,80-89按每分200元进行考核,70-79按每分400元进行考核,69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总配送费用50%.服务期内(不包含考核期)累计三个月低于69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供货商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人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供货商配送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2、货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货商承担。因供货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 3、供货商在收到使用部门供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供货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货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货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供货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货商承担。因供货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 5、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且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4)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人员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的; 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弄虚作假获得中标资格的; 7)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8)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9)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0)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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