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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大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宁达、杉杉段排涝改造工程)澄清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园区大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宁达、杉杉段排涝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通知如下:
一、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元现修改为100000元。标书代写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答疑补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