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省城“晋韵晋情”常态化**演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 1 | **** | **南路8号 | 报价:896000(元) |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6年省城“晋韵晋情”常态化**演出 | 2026年省城“晋韵晋情”常态化**演出服务 | 2026年省城“晋韵晋情”常态化**演出服务。 | 本项目要求结合“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的原则,坚持传统剧目与新创剧目相结合,以群众需要为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弘**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 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行业规范;演出时长不低于120分钟/场,演职人员阵容不低于25人/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巧琴,梁炜(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亚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提升省城**文化品位与城市魅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常态化**演出,传承**特色剧种,打造消夏文化品牌,发挥省级示范引领作用,****拟实施2026年省城“晋韵晋情”常态化**演出项目。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理由如下:
****成立于1959年2月,是晋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单位,为省****剧院团,代表**晋剧艺术最高水准。该院拥有完整非遗传承体系、专业演职团队及精良演出设备,经典剧目储备充足,长期深耕晋剧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具备大规模**演出的专业组织与实施能力。
本项目聚焦晋剧艺术普及与文化**,需演出方精通晋剧艺术内核、熟悉基层演出需求,确保演出质量与文化传承效果。目前省内无其他单位能同等满足项目对晋剧专业水准、非遗传承资质及规模化**服务能力的核心要求,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由****实施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滨**路129号焦煤双创B座
联系方式:0351-****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351-****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文辉、杨利平
电 话:035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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