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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元 | 150 个 | 10,5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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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元 | 30 个 | 4,2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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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元 | 20 个 | 1,8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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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元 | 10 支 | 1,4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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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元 | 20 支 | 1,6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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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元 | 20 支 | 1,4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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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元 | 10 支 | 9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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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元 | 10 支 | 7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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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元 | 10 支 | 8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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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元 | 20 台 | 10,0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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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元 | 1 个 | 1,0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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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 1 台 | 1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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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 1 对 | 100 元 |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送货安装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付款程序:
(1)中标人履行合同后,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验收报告上面签署验收意见。
(2)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待所有货物到货安装、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根据财务资金情况支付合同款。需乙方确认:已充分****医疗机构的财政支付流程特殊性,并同意以甲方提交财政支付申请之日作为甲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的时点。乙方在此明确放弃就因财政拨款延迟导致的甲方付款逾期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的权利。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