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互联网线路租用项目”,合同将于2026年5月底到期。本次项目采购互联网线路租用服务,以保障税收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采购内容
1.服务商所属运营商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此条为服务商必备基本条件。
2.要求成交商免费提供用户机房所需的光传输设备(光端机),传输设备为本单位专用,严禁与其他单位共享。
3.成交商必须免费提供用户从光传输设备至用户路由设备所需的光纤跳线及与用户设备线缆相匹配的转换接头(光模块、光转电或电转光)等必要的配件。
4.线路均需采用光纤双路由接入,采用二纤双向复用段保护,以自愈环方式接入两个不同传输局或传输节点。
5.线路租用期内,成交商免费提供线路迁移服务(每季度不超过1次)。
迁移服务包含:
A.用户方办公地点整体迁移。要求线路提供商先开通新办公地点的线路,用户迁移工作完毕后,再拆除原办公地点线路。新老线路在迁移期间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新旧光传输设备型号、容量不变。
B.用户方办公地点不变,机房位置根据工作需要改变位置。要求线路提供商根据用户需求,免费提供接入光缆或光传输设备的移位服务。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线路迁移方案,迁移中线路中断时间应在用户的要求范围内,迁移后保证线路的可用性,确保系统如期正常运行。
6.线路租用期内,用户只承担合同协议中规定的线路租用费。
7.成交商和维保技术人员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遵守保密要求,对应用系统数据、设备使用情况和系统架构等须严格保密。服务商及其技术人员应对采购人的有关档案、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及业务数据、技术数据等信息及其载体承担保密义务。凡涉及执行本项目所需一切资料均为采购人的保密信息,除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才可作为例外。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服务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及非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透露任何保密信息,亦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8.具体线路**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线路 |
带宽需求 |
数量 |
| 1 |
市局机关 |
400M |
1 |
| 2 |
稽查局 |
200M |
1 |
| 3 |
****分局 |
200M |
1 |
另:服务商在提供以上报价基础上,需提供300M、100M专线,及70M、50M内网线路报价。
三、服务要求
成交商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成交商应在互联网链路租用期间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1.一站式客户服务体系
(1)成交商对税务系统用户提供端到端全过程(即售前、售中、售后)一站式服务;享受 24 小时×365 天的质量保证。一站式服务包括: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故障申告、一点计费结算、一点技术支持。
(2)成交商应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故障申告服务,建立项目联络人机制,提供联系人名单,列明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如发生人员变动,成交商应及时告知。
(3)客户在使用租用线路的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均可向成交商申告,成交商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应建立“首问负责制”。成交商须公布投诉电话,受理用户投诉。
2.故障响应服务
(1)成交商应配合税务系统进行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2)成交商承诺对税务系统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线路恢复时间一般小于2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4小时。
(3)当电路故障处理完毕后,成交商在15分****机关;线路恢复时间超过2小时的,须在3个工****机关提交书面故障报告。
(4)成交商每三个月提供一次故障汇总报告,并根据故障频繁点提出优化方案。
3.日常电路运维体系
(1)成交商按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服务标准(试行)》的电路质量要求,保证税务系统租用线路的畅通。
(2)若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需与用户协商修改服务协议或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3)成交商应对税务系统电路通信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客户。
(4)成交商每季度对网络进行一次现场巡检,检查网络设备和主干光缆的运行情况,并提交互联网链路的运行巡检报告。
(5)成交商如需中断客户线路或线路割接涉及我方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客户,经协商同意后实施,并不能影响客户的正常业务。
(6)成交商按用户要求免费提供重要时段的特殊保障。
(7)成交商上门服务时,须携带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为成交商服务人员。
4.成交商提供服务应遵守以下税务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1)成交商不能在税务系统失信记录名单中。
(2)每个服务年度成交商需开展供应链安全自查,提供供应链安全自查报告。项目验收时,采购方对照合同、需求、协议书等约定,验证供应链厂商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3)成交商需提供供应链产品清单,清单应填写完整,产品全面无遗漏。
(4)成交商需提供产品检查、检测记录、问题整改台账。
(5)成交商需签署安全保密协议、安全保密承诺书。对各类文档、资料、代码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承诺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
(6)成交商项目人员需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且数量与人员清单保持一致。
(7)成交商需制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变动,需提前书面通知采购方。
(8)成交商需定期对项目人员开展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且均考核合格。项目实施期间,采购方定期开展检查。
(9)成交商在发生重大事项后,需要书面向采购人报告,或约谈方式报告并留存约谈供应链厂商记录。
(10)成交商需提供针对项目场景的供应链厂商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11)成交商需提供针对项目场景的供应链厂商定期演练记录。
(12)成交商需配合采购方开展供应链厂商服务考核评价。
(13)成交商需提供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承诺书。
(14)其他税务系统安全要求。
5.报价要求:服务商须根据采购人采购的线路**情况(见以上线路**情况表)进行报价,包含单条单月价格和线路年度总价。
6.本项目租用期自2026年6月1日开始,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方测评满意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
四、服务商资格及报送材料
(一)服务商须提供的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文件份数:报送文件1份。文件必须胶装,密封在一个信封袋内。封袋上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服务商联系方式、服务商地址,并注明“在2026年5月28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标书代写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0554-****061
联系及资料报送地址:**市**区****展示中心行政综合楼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