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6 15:10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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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LJ4项目部幸福小镇场地租赁服务直接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LJ4项目部幸福小镇场地租赁服务直接采购
招 标 人:****(电话:0351-****088)
项目监督人:****集团****中心(0351-****026)
****工程管理部(0351-****354)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6日15时00分至2026年5月29日15时00分
******至**高速公路LJ4项目部幸福小镇场地租赁服务直接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限价:****000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000元(含税9%)。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 1 | 幸福小镇场地租赁服务 | **县岩头村G239国道旁,位于ZK17+680左侧200m处,预计占地面积2.67亩,钢筋组装及半成品存放区预计占地面积5亩,共计7.67亩 | 年 | 4 | 300000 | ****000 | 含9%的增值税 |
| 总金额: | 大写:壹佰叁拾万零捌仟元整(¥****000) |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质要求(仅填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资质、资格、产品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拟租赁场地产权证明,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招标人:****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