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陵园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湾沚区花桥镇九三路236号
成交金额:32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陵园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经开****陵园南侧地块经测绘面积约为5000m3混合生活垃圾的垃圾土壤。 服务要求:配合机械、人工进行分拣分类,可焚烧部分的可燃物外运至规范的垃圾焚烧场进行焚烧,不可焚烧部分按规范原址回填,地块清理完毕后,进行取土回填平整,满足地块后期使用条件。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环保、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跟踪服务。 服务标准:完成全部工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云、朱志红、周润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48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1.**路大桥施工地块陈腐垃圾清理处置服务项目;2.抖音项目北侧地块垃圾土处理项目;
(四)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3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银**路****服务中心B221室。联系电话:139****581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办事处
联系方式:0553-****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项目C区3栋9层12、15、16、17 室
联系方式:139****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139****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