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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规划 | 发文日期:2025-02-27 15:16:27 | |
| **县黄墩镇 | 生成日期:2025-02-27 15:16:27 | |
| **县黄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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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后公告】《**县黄墩镇栗山村-黄墩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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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规划 |
| 2025-02-27 15: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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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黄墩镇 |
| 【批后公告】《**县黄墩镇栗山村-黄墩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县黄墩镇栗山村-黄墩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2月14****政府批复(政秘〔2025〕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栗山村、黄墩社区除城镇开发边界外全部国土空间区域(以下简称“规划区”),总面积886.2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49.57公顷。
****社区除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503.53公顷;栗山村面积为382.68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三、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乡村三产融合发展新名片、**县特色农业示范村、**县****基地。
形象定位:莓都黄墩,多元栗山。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黄墩社区有7个居民点为提升型,10个居民点为稳定型,1个居民点为收缩型,1个居民点为撤并型;栗山村有3个居民点为提升型,8个居民点为稳定型,3个居民点为收缩型。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社区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栗山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388.24公顷调整为375.75公顷,减少12.48公顷;林地由134.68公顷调整为135.54公顷,减少0.8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基地由74.69公顷调整为104.61公顷,增加29.92公顷;商业用地增加2.4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3.35公顷;留白用地增加1.35公顷。
3、其他用地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101.90公顷调整为96.30公顷,减少5.60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产业发展策略:立足**中轴,天天高速出入口、G318穿村而过等优势,以乡村**为目标,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以休闲产业为核心,发展特色农家乐、蓝莓种植、休闲垂钓、稻虾种养等产业,积极推动蓝莓强镇建设。通过发展休闲产业,实现乡村**、人口回流,激发乡村**活力。
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区多点”的产业发展布局
“一心”:****中心
“一轴”:G318产业发展轴
“三区”:综合服务区、 生态农业发展区、特色农业种植区
“多点”:为分布在村域内的产业服务点,****基地、农家乐、蓝莓山庄、田园农耕体验、****基地、休闲民宿、四季采摘园、休闲垂钓等产业项目。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和生态修复、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农村住房、人居环境整治5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21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面积为375.75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50.9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89.99公顷。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135.5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0.09公顷。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0.00公顷。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2.74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104.85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3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2.92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7.42公顷,均为工业用地。
11、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仓储用地0.12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29.86公顷。主要为天天高速、G318及村庄干路等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2.1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45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3.66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1.35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陆地水域96.30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其他土地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