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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规划 | 发文日期:2025-02-27 15:20:24 | |
| **县黄墩镇 | 生成日期:2025-02-27 15:20:24 | |
| **县黄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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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后公告】《**县黄墩镇良加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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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村庄规划 |
| 2025-02-27 15: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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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27 15:20:24 |
| **县黄墩镇 |
| 【批后公告】《**县黄墩镇良加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县黄墩镇良加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2月14****政府批复(政秘〔2025〕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黄墩镇良加村全部国土空间区域,面积为371.34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三、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省****基地、**省休闲农业示范村。
形象定位:茶香稻居,"莓"力良加。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良加村提升型居民点3个,稳定型居民点8个,收缩型居民点4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良加村定位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110.75公顷调整为114.28公顷,增加3.52公顷;林地由165.11公顷调整为179.68公顷,增加14.57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6.66公顷调整为6.73公顷,增加0.0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35年,****基地由31.22公顷调整为31.01公顷,减少0.21公顷;留白用地增加0.33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15.04公顷调整为15.41公顷,增加0.38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产业发展思路:结合良加村的产业发展优势及问题入手,良加村的第一产业为现代生态农业,强化蓝莓和茶业产业的配套工作;二、三产业为发展农副产品仓储物流、生态休闲体验及林下休闲。
产业发展策略:
一产提升—“田园+”特色农业
一方面,通过生态绿色的农业生产模式,提高茶叶质量与规模;另一方面,以“田园+”的形式发展复合型农业,如“田园+生产”、“田园+观光”、“田园+体验”等,使农业特色化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二产优化—农产品加工升级
利用本地农产品种植,培育生态健康农产品,推动农产品地产地销,在村委会附近建设农产品仓储房,****工业园加工村内农副产品,推进村内产业向绿色化、多业态融合方向升级。
三产突破—特色休闲旅游康养圣地
利用村庄的山水风光、阡陌田园作为基底,积极发展休闲农业项目,提升休闲旅游空间,打造融林下休闲、现代农园观光、农事劳作体验、民俗文化研修、农业科普教育和乡村绿色购物于一体的林下休闲胜地。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和生态修复、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农村住房、人居环境整治5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19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110.6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10.6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21.71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规划区林地179.6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2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湿地
本村湿地0.00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6.7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1.18公顷。主要用于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00公顷。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00公顷。
11、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00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0.04公顷。主要为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7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电、通信、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55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37公顷。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33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5.41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