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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区洪孙路(孙埠段)和孙枣路改建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
一、问:关于招标文件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要求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以前在项目总工岗位上的业绩。是否修改为:项目总工的业绩可以是在以前项目经理岗位上或者项目总工岗位上的均认可,我公司认为,目前省内很多招标文件在此都予以修改,众所周知,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的员工,完全有能力胜任项目总工岗位的职责。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委员会的组建中“(1****委员会构成: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修改为“(1****委员会构成: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7人。”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到上述修改内容均一同修改。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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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司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