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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公司****中心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公司****中心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建议将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备案日期,纳入设计业绩有效时间的认定依据。理由如下:第一,根据工程建设管理惯例,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均为设计成果通过法定审查或备案的关键证明文件,能够客观反映设计工作已完成并达到相应深度的实质性时间节点。第二,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成果的最终完成节点体现在施工图审查备案环节。因此,将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备案日期作为业绩有效时间的认定依据之一,更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综上,建议将相关条款修改为: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答: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沿河路118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51-****387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根
联系方式:0551-****3258,****3831
2026年5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附件: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