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老年人(60—90周岁)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15日
采购日期:2026年5月26日9时00分
最高限价:40元/人/年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庐州大道1111号****中心1-13层、40-42层
成交价:35元/人/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老年人(60—90周岁)按年度统购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截止2026年3月底城乡低保5627人、城乡特困2019人,合计7646人,人均不超过40元/年,年保费约30.584万元/年。承保机构须按合同约定,履行此项保险的相关赔付义务及服务。
磋商小组名单:李源、王玲、吴平
采购单位:****
地址:**县迎驾大道西路12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64-****681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203室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方式:0564-****033、199****9909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路以南,**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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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