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停车场建设项目(天安大道)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停车场建设项目(天安大道) 已由 ****审批局 以 魏 审批 初 字【 202 6 】 011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停车场建设项目(天安大道)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32.8054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432.8054 万元,建设规模: ****停车场建设项目(天安大道),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 **境内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32.8054 万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 须 具备 : 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自2023年4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二)拟派项目经理
3. 6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7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8 拟派项目经理 自 2023年4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三)其他
3 .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标书代写
3. 10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 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01 日 23 时 59 分,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 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至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向 ****或 **** 提出,联系人: 郭长青 / 王垚 , 联系电话 : 0310-****138 / 0310-****211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0310-****015
电子邮箱: ****@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 “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 ,通讯地址: ****大道东段****侧 ;联系人: 郭长青 ,联系电话: 0310-****138 ,电子邮箱 :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 ,通讯地址: **市**区君荟大厦 4层427号 ;项目负责人: 王垚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0-****211 ; 电子邮箱: ****@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