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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我局就2宗临时用地(详情见后文)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批准同意上述2宗临时用地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治理工程(**县段)临时用地,位于**县羊平镇、产德镇、党城镇、晓林镇,申请单位为****,申报面积为84.0953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材料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使用期限截止至2028年1月20日。
京津****配送中心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办事处刘漫撒村、刘庄村,申请单位为河****公司,申报面积为1.0213公顷。临时用地的具体用途为施工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使用期限截止至2028年3月29日。
****规划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