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功率半导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配套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路面及附属工程)、****处理厂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安民街南延线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茶店子安蓉路8号4幢1单元6楼6056号
成交金额:105,4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开发区功率半导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配套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路面及附属工程)、****处理厂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安民街南延线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编制符合报批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包括报告编制、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评审和文件的报批工作。
(2)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服务要求:
(1)负责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工作,编制方式为外业调查与内业编制相结合,需符**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匹配相应人员,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
(3)供应商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如果在其成果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资料、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外提供,否则由此给采购人或相关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一方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项目服务期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施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文件并同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俊、王颖、高懿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不足4,000.00元按4,00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内****开发区安靖街887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832-****003
2、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区甜城大道北段166****中心六楼(****)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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