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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我单位组织的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已于2026年4月30日18时截止递交报价文件。
经核查,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内,只有2家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有效报价人数量不满足法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宣布本次采购活动流标。
后续,采购人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本项目将于近期发布第二次询价公告,****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正式信息。
特此公告。
采购人:****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10-****268
联系地址:**省**市**市**大道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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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