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关于山东双合煤矿有限公司双合煤矿地面充填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济宁-鱼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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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编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境局****分局关于****双合煤矿地面充填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5-26 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双合煤矿地面充填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768

电子信箱:ytxhbjglk@ji.****.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合煤矿地面充填站建设项目

**县老砦镇(****厂内)

****

******公司

总投资7096万元,环保投资377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粉煤灰、水泥、煤矸石和添加剂为原料,将煤矸石破碎后与粉煤灰、水泥和水、添加剂拌合成充填膏体,****煤矿井采空区充填,项目建成后年产充填膏体27万立方米。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管道冲洗废水排入现有井下矿井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矿井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现有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充填站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受矸车间煤矸石上料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煤矸石破碎筛分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0米DA002排气筒排放。充填膏体搅拌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5米DA003排气筒排放。原矸仓上料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5米DA004排气筒排放。成品矸石仓上料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5米DA005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标准要求。

物料全流程密闭输送,破碎、筛分、搅拌等工序设备保持密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标准要求。

四、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颗粒物≤0.838t/a。

五、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公司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除尘布****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六、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规范严格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开展环保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依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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