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的科创大厦1-6层(面积9358.5㎡,****中心办公用房)及科创大厦8层(面积312㎡)为办公用房,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经开区办公正常有序运行,保持办公环境稳定规范,须对办公用房继续租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办公用房租赁。********政府服务于**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职能机构,目前办公地点在**市桐汭东路655号,租赁单位是****。现在因办工实际需求,实现政务服务**务审批一体化,便于为企业、群众服务,故办公场地需约10000㎡,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经市场调研,****开发区范围内暂无符合相应办公使用条件、规模相当、位置适宜的替代场所,只有原租赁单位****符合要求,如另行选址搬迁,远离原核心区,会对企业、群众办事造成不便,影响政务服务连续性和日常工作运转效率,尤其中小企业高频办事负担加重,同时因原办公场地体量大,产生的搬迁费、装修费、新办公设备采购、旧资产处置损失,一次性支出较大,所产生的费用远超原办公场地的租金。为保障**经开区办公正常有序运行,保持办公环境稳定规范,节约资金,根据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此项工作源于契合经开区办公场所使用连续性、公共服务保障特殊性等实际要求。
综上所述,以上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桐汭路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6日 至 2026年06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地址:****管委会
联系电话:182****8572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桃州镇桃州南路187号
联系电话:0563-681605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地址:**市**大厦13楼东侧
联系电话:0563-****198、150****572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