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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社区耕地边以西,南李村镇孙洼村耕地边以南,磁涧镇姚家岭村耕地边以北,铁门镇刘岭村耕地边以东范围内,涉及**县磁涧镇东皇村、**村、申洼村、石人洼村、姚家岭村;南李村镇晁庄村、陈屯村、花沟村、荒坡村、江村村、李村社区、**村、苏屯村、孙洼村、铁李村、王坟村、韦庄村、下坂峪村、**村、窑场村、张村村、赵峪村;铁门镇刘岭村、晁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水利基础设施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劝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的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2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