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8日景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对景县金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颗粒扩建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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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服务局
关于对****塑料颗粒扩建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6-05-18 16:12: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点:**广川大街309号

联系电话:0318-****057 传真:0318-****99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塑料颗粒扩建项目

**省**市****开发区衡德工业园

****

**山河****公司

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开发区衡德工业园,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购置粉碎机、挤出造粒机等设备共计8台套用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5450吨塑料制品(包含450吨塑料盖、塑料瓶、塑料包装袋及5000吨塑料颗粒)。****改革局己备案(景发改备(2025)143号),**土地部门出具了土地证明(冀〔2022〕**不动产权第****942号),附租赁协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选址意见,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园区规划。经研究,项目从环保角度建设可行,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废气主要措施:南车间注塑、吹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与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的破碎工序废气,一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北生产车间挤出造粒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与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的破碎工序废气,一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使其达标排放。

噪声主要措施: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泵类等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废水主要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固废主要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袋、废布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以上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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