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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中相关规定,****委托****编制完成《宝**灵关滨河长征大道提升改造工程B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组织通过验收。****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现将《宝**灵关滨河长征大道提升改造工程B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宝**灵关滨河长征大道提升改造工程B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宝**灵关滨河长征大道提升改造工程B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及意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宝**灵关滨河长征大道提升改造工程B段
单位名称:****
联系人:周登鑫
联系电话:0835-****558
电子邮箱: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如对宝**灵关滨河长征大道提升改造工程B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四、公示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