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渣土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渣土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 2026-05-11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 第一标段 |
5、开标日期: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时间);
二、废标原因
未通过名单及原因:**省大****公司,依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投标文件未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证明,经过标中质询,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依法免税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其未能提供相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按无效标处理。该投标单位资格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初步评审后,磋商小组让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依据统一的价格因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本项目在初步评审阶段通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未能进入最后报价阶段,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采购人(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供应商(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
(2)线下:
1.采 购 人:****
地 址:**县行政路东段南侧6号写字楼1单元101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7****1095
2.监督部门:****管理局****执法局)
地 址:**县咸平大道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156****819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行政路东段南侧6号写字楼1单元101室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57****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郑开碧桂园31栋107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1-****1888
4.监督部门:****管理局****执法局)
联系方式:156****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