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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6 |
****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府征地公告〔202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政府于2026年4月1日以渝府地〔2026〕227号文件批准(批准文件见附件)。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目的
****社区3组集体土地0.5713公顷(其中耕地0.4030公顷、草地0.0782公顷、其他土地0.0901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城镇规划建设。
三、征收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储备中心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偿安置费用后,按照协议约定期限腾退土地和房屋。在约定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依据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关于**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26〕227号)
2.勘测定界图
****政府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