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4套3.35t/h蒸汽发生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大道356****公司现有锅炉房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小蜜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开发区**大道356****公司现有锅炉房内建设**4套3.35t/h蒸汽发生器项目,项目建成后最大可提供13.4t/d,48240t/a蒸汽量,且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产气规模,****公司目前生产线提供稳定、经济的热源供应。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燃料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共经1根1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SO250mg/m3、颗粒物20mg/m3)及《**省工业治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2023年9月25日)中“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内”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公司化粪池处理;蒸汽发生器废水、反冲洗废水及浓水排入污水管网,外排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职工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均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反渗透膜、废PPF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专用暂存间并规范标识,建立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6517 通讯地址:**经开区**路1****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