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6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太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5-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局**分局2026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035

地 址:****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28000吨表面处理项目

**区胡村镇胡村东南970米处******公司现有厂区内

****

**煤****公司

利用现有厂房**4个喷粉箱(2个自动,2个手动)、4组烤箱(2个预热烤箱2个固化烤箱)、8套打包机与封箱机、4套螺丝自动组装机、喷粉线运输套装2套及配套环保设施。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喷涂28000吨环氧聚酯沟槽铸件。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车辆要采用清洁运输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规定的国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本项目不建设喷漆线、喷砂、抛丸处理工序,如企业后续建设,需要另行环评。

2.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件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各项要求。

3.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4.预热烤箱、固化烤箱、热洁炉均使用天然气加热,加装低氮燃烧装置,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15米。

5.建设微负压封闭式喷粉箱,配套旋风+滤芯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6.固化烤箱进、出口上方设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7.热洁炉顶部设吸气管+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8.办公生活依托******公司现有设施,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或空调,生产区不采暖,不得**燃煤采暖设施。

9.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生产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抑尘;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10.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除尘灰、涂料残渣、废涂料包装收集后定期外售。

11.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2.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2

**年产9000吨覆膜砂项目

**区胡村镇胡村东南970米处******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司

**煤****公司

利用现有射芯车间内1080m2区域进行建设,安装23台射芯机和一套覆膜砂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产9000吨覆膜砂,全部用于射芯机制备砂芯。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车辆要采用清洁运输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规定的国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本项目不建设覆膜砂回收再生处理设备,覆膜砂生产原料是从市场上直接购买原砂,不接收废旧覆膜砂作原料。如企业后续建设,需要另行环评。

2.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件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各项要求。

3.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4.覆膜砂生产线的原料仓进料口处设集气罩;斗式提升机输送廊道进行全封闭;各转载点、落料点配备导料槽并进行全封闭;振动筛、振动冷却床设固定式密闭式集气罩;砂库顶部设置有吸尘管道。射芯机上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皮带走廊与料仓落料点连接处进行密闭。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5.原砂加热器顶部配套集气管+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6.混砂机顶部设吸尘管;射芯机、砂芯固定晾料工位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7.办公生活依托******公司现有设施,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或空调,生产区不采暖,不得**燃煤采暖设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循环冷却废水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洗车废水依托******公司现有洗车平台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抑尘;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除尘灰、废包装包装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覆膜砂送回收厂家再生处置。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