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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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

**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项目

采购(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

2026年5月7日


第一章 采购(交易)公告/邀请书

**** 对**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进行 £询价(公开)/ √询价(邀请),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

3、项目地点:**市上溪镇上佛路与**路交界处 。

4、R 最高限价:130000(元); 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

5、采购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

上溪之心项目位于**市上溪镇上佛路与**路交界处,该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8.16公顷。

(2)服务内容

①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总体结构:总平面图、空间模型、功能分区。

②建筑体量规划

建筑体量规划、主要建筑风貌与落位。

③线路组织规划

线路组织、主次入口规划、车流人流动线规划。

④景观与建筑概念

风貌控制、标志节点设计。

⑤专项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基础服务设施规划、景观风貌提升规划。

⑥项目投资测算

(3)成果表达

①核心图纸: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区位分析图、景观结构图、游线规划图、投资测算表格等。

② 概念效果图:重点片区鸟瞰图、标志性建筑示意图,标志性节点效果图(效果图不少于6张)。

6、响应单位条件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 R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公司****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上述证明资料(扫描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下同)须齐全、有效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市上**迪凯城星国际30层,线下递交响应文件;

(2)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 10时 00 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注:请响应单位在提交完成后务必确认响应文件是否已经提交成功。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开启地点:**市上**迪凯城星国际30层。

9、评审办法: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价中标法(按除税价计算)的为成交单位。若同时出现报价最低的情况,则以 先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 为成交单位。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上**迪凯城星国际30层

联 系 人:宋超

电 话: 136****4324

(采购人公章)

2026 年 5 月25 日


第二章 评审办法及评价标准

1、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及标准采用最低价法。

2、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2.1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

2.2资格审查;

2.3初步评审;

2.3.1符合性审查;

2.3.2有效响应的确定;

2.4响应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2.5排序与推荐成交候选人;

2.6完成评审报告。

3、资格审查

3.1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响应单位的响应资格进行审查。响应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响应,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响应单位不满足采购(交易)公告/邀请书中载明的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响应情形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3.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响应单位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标书代写

3.3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初步评审

4.1符合性审查

4.1询价小组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响应,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响应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2)响应文件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

(3)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限价的;

(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响应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或响应存在与实际不符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响应情形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4.2有效响应认定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为采购失败,询价小组应当否决所有响应。

5、响应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5.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单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单位代表应保证联络方式畅通。给予响应单位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响应单位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响应单位澄清应当一次性回复完毕)。

5.2有关澄清、说明与补正不得对响应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响应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询价小组对响应单位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单位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小组的要求。

5.4询价小组不接受响应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5响应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询价小组应按照下列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6、排序与推荐成交候选人

6.1询价小组从有效响应中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若报价相同,则按采购(交易)文件/邀请书中所列方式决定排名先后。

7、完成评审记录

7.1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编写评审记录,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采购人,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

7.2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记录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记录。

7.3评审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报价一览表;

(2)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及依据(若有);

(3)询标澄清纪要(若有);

(4****小组成员的不同意见及理由(若有);

(5)其他建议。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

2、承诺函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封面

项目

(项目编号: )

响 应 文 件

响应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公司****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四)本次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若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围标、串标行为一致的情况,或拒不配合采购人关于围标、串标行为调查的,同意立即取消我方响应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发现提供虚假、伪造的资料,或与事实不符的,同意立即取消我方响应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若我方出现违规行为,贵方有权依据采购(交易)文件的规定进行惩罚,我方将完全接受。

响应单位(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一、报 价 函

**** :

根据贵单位询价函,我单位对**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 的报价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报 价

备 注

1

**市上溪镇上溪之心

空间规划

¥ 元

除税价

2

税 金 %

¥ 元

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合 计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含税价

注:

1.如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最终报价以大写为准。

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反面)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反面)


**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

甲方(采购人):****

乙方(服务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市上溪镇上溪之心空间规划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

上溪之心项目位于**市上溪镇上佛路与**路交界处,该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8.16公顷。

2.服务内容

2.1 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总体结构:总平面图、空间模型、功能分区。

2.2 建筑体量规划

建筑体量规划、主要建筑风貌与落位、

2.3 线路组织规划

线路组织、主次入口规划、车流人流动线规划。

2.4 景观与建筑概念

风貌控制、标志节点设计。

2.5专项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基础服务设施规划、景观风貌提升规划。

2.6项目投资测算

3.成果表达

3.1 核心图纸: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区位分析图、景观结构图、游线规划图、投资测算表格等。

3.2 概念效果图:重点片区鸟瞰图、标志性建筑示意图,标志性节点效果图(效果图不少于6张)。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含税价)。

注: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食宿、交通费、税金、保险、文本费、售后服务、返工、税费、合理利润、政策文件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服务期/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方案初稿,方案初稿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调整稿,策划方案调整稿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最终稿。

五、款项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

2.乙方提交策划方案调整稿并经甲方确认,且甲方收到项目业主方或委托方支付的第二笔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

3.乙方提交策划方案最终稿并经甲方确认,且甲方收到项目业主方或委托方支付的第三笔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

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情况,自收到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如因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拒绝或逾期提交报告。

六、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七、服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策划要求进行策划,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策划资料,并对其负责。

1.2乙方按本合同前述规定的内容、进度向甲方交付不少于3套完整的资料及文件(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版成果)。

1.3乙方交付策划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策划审查、说明、商谈等,积极应答甲方的策划问题,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

1.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如工作执行过程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双方一致确认的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时(本合同已约定乙方需提交的工作除外),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约定相应的工作费用。

2.双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宋超

联系方式:136****4324

联系地址:**市上**城星路98号迪凯城星国际30楼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八、保密条款

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九、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策划工作的,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金额;已开始策划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策划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对策划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策划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按合同约定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策划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实际损失额,经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挪作他用;否则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5.乙方应按时提交策划方案,逾期每日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6.若乙方的策划设计等成果,有权利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若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并按损失的10%支付违约金。

7.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项目业主方或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因此造成业主方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8.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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