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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办公耗材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澄清修改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中“16.5 磋商评审的步骤”第(5)条原文内容为:
(5)磋商及报价环节。对于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低价审****小组现场告知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及报价环节。”
现更正为:
(5)磋商及报价环节。对于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小组现场告知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及报价环节。供应商确认最终报价后,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按“16.5(4)低价审查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查(如有),如供应商不能通过低价审查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三、其他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一经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禅**魁奇二路51号
联系方式:0757-****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中心二座3栋929室
联系方式:0757-****0630、****0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易小姐
电 话:0757-****0630、****0636
日 期: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