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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政策和制度,我单位按程序于2026年5月6日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关于公开比选第三方机构参与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服务的通告》。
2026年5月26日,我局按制度规定确定1名主持人,抽取4名比选工作人员和1名现场监督人员组成比选工作组,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比选规则,对报名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经过综合评判,拟确定“**慧川****公司”为参与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服务承办机构。
如对通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29日17:30前通过书面形式向****2602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逾期或者未提供有效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新区圣泉路91号2楼2602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2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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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