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6〕84号 | |||||
| ****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 普通 | |||||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 ********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医院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1400MJM129807W | |||||
| 赖志旺 |
| 身份证 |
| 2026年05月20日 |
| 2026年05月20日 |
| 长期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水寨镇工业大道与水安线****医院内。项目主要内容为:将医院****筹建办公室改造扩建为1个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1间敷贴治疗室及辅助功能用房,新增使用非密封放射性核素磷-32和1枚锶-90 V类放射源开展敷贴治疗。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环境局的意见以及**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以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六、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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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