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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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中业绩要求调整如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2、本项目因故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6 年6月10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6月10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市**新区**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大道与**路**)2楼3号开标室。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3、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为2026 年 5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前。

4、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补充如下: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3)“投标报价”中“E1=4,E2=2”调整为“E1=3,E2=1”。

第二部分

1、本项目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其中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2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详见附图一),而2026年5月8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2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详见附图二),为鼓励相关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潜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本项目竞争,建议将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调整回招标文件预公示中的标准,即: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附图一:见附件

附图二 :见附件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市政景观绿化项目,荣获****建设局颁发的2024年B类质量工程项目(市政等类)奖项。根据****建设局文件:《苏住建质〔2024〕4 号文 **市“**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五条:“**杯”每年评审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其中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获奖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扬子杯推荐名额的 5 倍,A 类获奖项目(推荐申报“扬子杯”或授予“**杯”优质工程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扬子杯推荐名额的 2 倍”,认定为:A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杯”优质工程金奖,B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杯”优质工程奖。(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景观绿化项目,荣获****建设局颁发的2024年B类质量工程项目(市政等类)奖项,能否满足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要求

图片见附件

答:予以认可。

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某**道路排水治涝工程,施工内容为**道路破除开挖、排水管道铺设、道路恢复等,与市政道路施工工艺类似,合同金额与竣工验收日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有调整,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经开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丁友琦

电 话:****8909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831、****3930

2026年5月26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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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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