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抚远镇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 2026-2035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抚远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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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首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中心**供热专项规划 2026-2035》

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公司

环评单位:**省****公司

规划概要:

(1)规划年限:2026年-2035年。近期期限:2026年-2030年;远期期限:2031年-2035年。

(2)规划目标:

a.近期至2030年:安全保障目标:完善“主热源+调峰备用”的供热保障体系,集中供热普及率保持98.5%,供热备用系数不低于25%,单台机组故障时仍能满足75%最大热负荷需求,杜绝重大供热安全事故。设施提质目标:全面完成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与直供系统改造,一次管网热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全部换热站完成智能化改造,实现无人值守与远程精准调控。节能低碳目标:规划期末综合采暖热指标降至50.4W/㎡,供热系统综合能耗较基准年下降10%以上,热源烟气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完成中心**全部燃煤小锅炉生物质替代。智慧管理目标:建成覆盖“热源-管网-换热站-用户”全链条的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实现全网智能调度、按需供热,居民采暖投诉率下降80%以上。

b.远期至2035年:建成“双热源互为备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协同、全链条智慧化”的新型供热系统,综合采暖热指标降至49.3W/㎡,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清洁能源供热占比提升至30%以上,供热系统智慧化、节能化、低碳化水平达到**省内严寒地区先进水平,全面适配城市远期发展需求。

(3)规划方案:

****中心**北至沿江路、南至岷江路、西至香山街和**路、**东外环路的全部区域,规划总面积12.8平方公里,2030年规划供热面积320万平方米,2035年规划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

二、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

地址:****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省****公司

地址:**省**市**区群力大道3525号25层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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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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