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研发考核评估辅助系统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研发考核评估辅助系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研发考核评估辅助系统项目
三、采购需求概括:本项目主要包含软、硬件两部分:软件系统包括人员档案管理系统、队列考核系统、车组考核系统、考核数据管理系统等多个软件分系统;硬件部分包括硬件设备、****中心数据服务器等设备。
主要功能或目标:支持单人、班组队列(横队≥25人、纵队≥15人)和单车、车组(横车≥5辆、纵车≥6辆)训练,具备AI动作识别、智能评分、实时纠偏、数据同步、可视化监控与多场景适配能力,可满足全流程考核要求,同时符合队列条令中的相关要求。
优先采用具备保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
四、初步技术参数:需同时支持队列、车组两类训练模式,具备计划管理、进度跟踪、成绩统计、数据追溯与全流程分析等功能
1.队列功能:支持单个人员、班组队列同步数据统计;具备队列动作AI识别、实时纠偏、智能评委及人工修正功能;支持录像回放、语音播报(可关闭)等辅助动能。
2.车组功能:支持单车、车组同步数据统计;可实时监测车辆骑线、卡距、标齐等关键动作并智能反馈;支持接入北斗定位、激光测距仪等传感器,采集车速、偏移量、车距等数据。
五、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6月14日
六、概算金额:约260万元
七、预计采购时间:预计采购时间为2026年6月中旬。
八、初步服务要求及供应商相关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
(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供应商意见反馈方式
1.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购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3****7044
监 督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53****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