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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令第9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有关情况
经研究,我局拟划拨供应**区2****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地块位置、用地总面积、土地用途、用地申请人信息如下。
| 序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用地申请人 |
| 1 |
**区黄塘路17号 |
约182㎡ |
机关团体用地 |
****政府 ****办事处 |
| 2 |
**区**3号区地段 |
约890㎡ |
机关团体用地 |
****政府 ****办事处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三新南路7号
联系电话:0752-****277
联系人:邱生
****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