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合规高效利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法大队办公楼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信息
1.房屋位置:****医院西侧。
2.房屋面积:建筑面积833.75平方米。
3.房屋性质:办公用房。
4.租赁期限:5年。
5.租金标准:经专业评估,房屋年租金底价为105000元,承租报价不得低于该评估底价。
二、租赁相关要求
1.使用用途要求:本房屋仅限合法办公使用,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严禁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仓储、商业运营等非办公类用途。一经发现违规改变房屋用途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纳租金。
2.相关费用承担:租赁期内,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及各类经营性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全额承担,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不得拖欠。
3.租金支付方式:本次租赁实行“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当年度租金;后续年度租金,需在当年度租赁期满前15日内足额缴清。
4.履约保证金管理: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时,须一次性缴纳房屋履约保证金10000元。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结清全部费用后,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承租人存在违约、损毁房屋设施、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对应费用,不足部分可依法向承租人追偿。
三、承租资格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持有合法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承租报名。
2.承租人须严格遵守**省国有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相关规定及出租方各项管理制度,合规使用房屋。严禁擅自装修、改造、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确需改造修缮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门市)。
3.联系方式:王经理,0433-****559。
4.报名材料:法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主体均需同步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办公使用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严格执行**省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择优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信誉优良、资质合规的承租主体。
2.确定承租资格后,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逾期未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工作。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本次招租未尽事宜,由租赁双方在正式协议中另行约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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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