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严塘镇绿杨易地搬**置区提质改造工程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6-GC-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口采购文件 口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采购公告由于系统更新原因无法显示,现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县严塘镇绿杨易地搬**置区提质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采购人名称)的**县严塘镇绿杨易地搬**置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县严塘镇绿杨易地搬**置区提质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HY2026-GC-001
4、采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2.11万元
最高限价: 72.11万元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固定总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审定总金额的 3 %;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品目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 |
| 01 |
**县严塘镇绿杨易地搬**置区提质改造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B010103/建筑业用房施工 |
1项 |
721100.00 |
721100.00 |
1、采****政府采购政策: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依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对应承诺(承诺磋商成交后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配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05 月 26 日至2026年 06 月 02 日,每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4:00-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市**区厚德新苑2栋3单元4楼)。
(3)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县酿溪镇大陈路与****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0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县酿溪镇大陈路与****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钟先生
2.电 话:188****1995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社区
(3)联系人:钟先生
(4)电 话:188****1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厚德新苑2栋3单元4楼
(3)联系人:肖雄
(4)电 话:155****8687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次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社区
(3)联系人:钟先生
(4)电 话:188****1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厚德新苑2栋3单元4楼
(3)联系人:肖雄
(4)电 话:155****868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