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桥镇冈合路南侧自来水管道材料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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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兴桥镇冈合**侧自来水管道材料采购工程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桥镇冈合**侧自来水管道劳务工程

2.2 招标范围:包括聚乙烯PE100级实壁给水管De400PE(PNO.8MPa)、聚乙烯PE100级实壁给水管De400PE(PN1.25MPa)等材料的采购、装车、运输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现状条件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3 项目地点:**县兴桥镇境内。

2.4 最高投标限价:768877.48元。

2.5 供货期限:7日历天(满足施工工期需求),自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至招标规定的数量全部供应完成,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或缩短供货时间。

2.6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所有参数检测合格,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内容为1个标段。

2.8 招标计价方式:全费用单价合同。

备注:

1、合同价格包括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采购、装车、运输、并将所需材料卸车到招标人指定位置、税金、利润、管理费用、法定检验、各类保险、各类风险、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中标人为完成本项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时间、需求量,及时将所需材料供应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材料进场后,须通知招标人组织验收,并共同签字确认每次材料进场数量、规格、型号。如供货商不及时通知招标人验收,材料实际进场数量、规格、型号与随车供货单填写的数量、规格、型号有差异,均由供货商承担。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投标承诺的供货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6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标书代写

3.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项目付款方式

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5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全部供货完成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本****人民政府网公共**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8.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1日18:00时(节假日不休,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报名)。

8.3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8.4报名方式:微信报名,接收报名微信153****9369,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8.5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微信发出。

8.6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接收微信153****9369。

★注:招标公告有关条款修改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九、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兴桥镇幸福大道8号

联系人:彭珊

电 话:176****25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合德镇**公园小区西侧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153****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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