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行审经〔202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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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台商投资区福井村大人庙社、**社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持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改善周边水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台商投资区生态****指挥部《****泵站涉铁工程实施、角美镇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及保生路相关工程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商投资区福井村大人庙社、**社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台商投资区角美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设计范围为对福井村大人庙社、**社、上房村上房社、吴宅村湖任社、后洋社、**社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治理,项目**污水管总长约29.9km,**智慧负压站1座,****泵站1座,塑料检查井约436座,接户井约1240座,化粪池约85座,同步实施路面拆除及恢复等管网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038.57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减排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