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临行审撤告字[2026] 4号
当事人:临****公司(注册号:371********9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81MA3M8QX90A),住所:**省**市**市潘庄镇英烈屯村东首。现有魏振东(身份证号:372********8064775)****管理局反映其被冒用身份虚假登记为临****公司监事,申请撤销临****公司监事登记。
****管理局调查,李秀平 (身份证号:372********5066436)采取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临****公司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局调查的现场笔录、实地核查表、电话联系证明及各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等证据材料为证。****管理局目前已调查终结,认为应予撤销临****公司监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拟撤销2018年8月3日临****公司的监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当事人临****公司、申请人魏振东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临****公司、申请人魏振东及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市场准入审批科
联系电话:0635-****016
联系地址:****中心****办事处济津街999号)
****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