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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6MACDJ9TJ9W | 建设单位法人:白相违 |
| 宋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金碧镇西河 南路西河盛世南小区18幢18-2号 |
| **县小梨园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省(自治区)**州**县(区)石羊镇(街道)小梨园 |
| 经度:101.****2096 纬度: 25.****7408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8 |
| 楚环许准〔2023〕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3572 |
| 173.7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6MACDJ9TJ9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5********204849T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 |
| ****0100MA6K6DQ77H | 竣工时间:2024-07-05 |
| 2024-07-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5 |
| 2026-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本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 |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场址共布置3.2MW光伏方阵25个,2.6MW光伏方阵12个,2.0MW光伏方阵5个,共计42个光伏发电方阵。 | 实际建设情况:场址共布置3.0MW光伏方阵26个,2.7MW光伏方阵3个,2.1MW光伏方阵6个,1.8MW光伏方阵6个,1.5MW箱变3个,共计44个光伏发电子方阵。 |
| 子方阵容量及数量发生变化,,部分字方阵拆分重组,子方阵数量增加2个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规模2m3/d),隔油池(有效容积为1m3)、化粪池(有效容积为3m3)。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为50m3,满足单台主变压器事故后排油存储,共设置2个主变压器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为3m3,共配置42个箱变事故油池满足单台箱变事故后排油存储。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规模2m3/d),隔油池(有效容积为1m3)、化粪池(有效容积为3m3)。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为50m3,满足单台主变压器事故后排油存储,共设置2个主变压器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为3m3,共配置42个箱变事故油池满足单台箱变事故后排油存储。 |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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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用水标准 | 已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验收监测达标 |
| 1 |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废贮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在升压站内已设置50m2危废贮存间,对产生的危废进行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
| 1 | 优化项目布局。光伏板、箱变、塔基布设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避让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优化升压站布局,确保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X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减缓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 经现场踏勘,查询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询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电站用地相关要求,未占用禁用地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光伏方阵进行优化,阵列布局更紧凑;对升压站布局进行进一步优化,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X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变压器油事故收集池,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 项目在每一个箱变下方设置容积为3m3的事故油池,在主变下方设置50m3的主变事故油池,并在升压站内已设置50m2危废贮存间,对产生的危废进行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 |
| 本项目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无依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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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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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无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无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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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植物保护的一般原则为:首先应尽量保存当地的熟化土,对于建设中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中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②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松等当地种类。 2)施工管理措施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项目施工前,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尽量选择荒地和未利用地,并优化布置,减少占地,避免占用林地而造成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损失。在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施工所需的木材尽可能从施工征地范围内取用。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增强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3)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 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由于项目区较为干旱,地表植被受破坏后较难恢复,工程施工结束后,业主应对工程临时占地区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并加强管护。 4)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管理,增强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注意管理巡查,避免山林火灾的发生。 5)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管理及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增强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6)本项目区部分区域地势平缓,对适宜进行农业种植的区域开展光伏农业项目,另外加强对其余区域的绿化管理,提高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其他不适宜林光互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在植被恢复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在不影响太阳能发电的前提下按照乔、灌、草搭配的原则进行植被恢复。 (2)动物保护措施 评价区内的陆生脊椎动物主要以林地作为栖息地。为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减少施工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1)工程施工期间尤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非法狩猎和捕杀陆生脊椎动物,减少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 2)保护栖息地。在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中,最有力的一条就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护好了栖息地,就等于保护好了野生动物,就要求认真保护好森林和环境,合理安排规划,减少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因此,工程建设中应尽量避让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严禁破坏占地区外的森林植被。 3)在修建场内道路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鸟类生境的破坏,在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在鸟类繁殖期(每年6-8月),应尽量减少因施工噪声所引起的干扰鸟类繁殖的情况发生。 4)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施工区内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①根据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施工期进行了宣传教育,优化布局,减少了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②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未占用生态敏感区,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③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划定了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未在红线范围外施工。④项目未进行大面积的地表清理,施工过程中未发现珍稀植物。⑤项目施工期未造成森林火灾。 (2)动物影响减缓措施落实情况:①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进行爆破作业。②加强了施工器材的管理。③施工期间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④整个施工过程中并未遇到过任何野生动物,不存在猎杀野生动物的事件。 (3)本项目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未发生水土流失情况,现场植被恢复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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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无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无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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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