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隆林县新州河—冷水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开征集该工程水土保持全过程技术服务单位(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期监测、设施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隆林县新州河—冷水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县克长乡、新州镇
3.建设内容与规模:河道治理总长为12.96公里,起点为岩腾屯上游,终点为汇合口上游,**护岸总长15.178公里,其中左岸护岸长8.624公里,右岸护岸长6.554公里。沿岸设下河步级53座,人行步道1189米,水位标尺34根,排水涵管14座,支沟护岸5处(长333米),人行桥5座。
4.概算总投资3449.8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84.94万元。
5.项目特点:属于建设类生产建设项目,需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监测与设施验收。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本次征集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为全过程技术服务,具体如下:
1.水保方案编制。开展现场调查、水土流失预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协助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监测。依据批复的水保方案,制定监测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水土流失因子、防治成效及六项指标监测;按季度提交监测季报,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水土保持验收。组织自主验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召开验收会议,完成**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报备及公示。
三、服务费用
参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报价。
四、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无要求,但需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以及生水土保持监测相应能力服务工作近3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培训合格证书;监测负责人须持有水土保持监测培训合格证书。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无因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质量问题被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记录。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并取得回执止,预计总服务期约12个月(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同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9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壮族自治区**市隆林各族****社区兴民路0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森 0776-****076
七、报名选取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营业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时将报价函密封盖章寄送到采购单位。征集人将召开会议,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可行性、服务团队实力、报价合理性、同类项目经验等因素确定中选单位。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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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