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司STP车载设备购置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 采 购 明 细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邀请供应商 | |||
| STP车载设备 | STP-yh | 套 | 2 | **** | ||||
| STP车载设备 | STP-KA | 套 | 2 | ****公司 | ||||
| 原 因 说 明 | 本次采购的STP车载设备需要需要与既有的地面软件统型配套,才能保证车载设备正常使用。因此为确保所购物资与既有设备配套,需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故,此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
公示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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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9-****4243、029-****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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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物资部采供所电话:029-****7561
****物资部监督科电话:029-****2728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