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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澄清
关于对资格预审的澄清
编号: 003
各申请人:
我单位发布的 G4株耒高速扩容工程第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第5分部
流态固化土及泡沫轻质土工程劳务分包资格预审已结束,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 、******公司,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具有流态固化土及泡沫轻质土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但其公司只上传一个,不满足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补遗与原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对同一内容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为准。 本项目发布的文件对同一内容有不一致时,以编号靠后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G4株耒高速扩容工程第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第5分部段 (盖单位章)
2026 年5月25日
| 1 | 澄清-003(1).pdf | 132.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