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街道龙腾社区永和路5号上排工业区第3栋厂房及部分宿舍物业(101-102,201-210,301-308,403-410,601-610)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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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社区**路5号上排工业区第3栋厂房及部分宿舍物业(101-102,201-210,301-308,403-410,601-610)
起始日期 2026年05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6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省**市宝****社区**路5号上排工业区
面积/数量 5716.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不允许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3个月(如中标单位为原租户或其关联单位,则中标单位不享受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0.4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每满2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允许(装修或更新改造必须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宿舍
履约条件 1.出租方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出租方移交物业时现存和承租方使用物业期间发生的影响物业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2.租赁房屋属工业厂房的构(建)筑物,承租方所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承重要求,二楼以上禁止安放超过350公斤/㎡的冲压等各类重型机械设备。其它用途的物业,承租方不得安装或存放超过该物业建筑设计承重标准的设备和物品。
3.如需装修,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完整使用效果图等资料交出租方报备,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4.承租方须按照《**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5. 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6.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承租方亦不得将物业整体转让第三方使用。
7.合同终止后,必须将出租方所提供的物业及有关附属设施完好地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就物业的升级改造或装修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迁离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其在租赁期内对该物业的装修。合同终止,承租方不得要求返还其装修费用,或以装修费用抵扣欠交出租方的全部或部分租金。合同届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改造形成的装修和配套设施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8.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附属建筑、土地****政府或开发商给予承租方的一切赔偿)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出租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9.配合出租方整改所有的安全隐患内容,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出租方仅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方需对物业现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该物业现状存在:
(1)消防安全:①消火栓未及时点检(一楼);②灭火器未及时点检,检查记录未一一对应(一楼);③灭火器被圈占(一楼);④ 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一楼);⑤后面消防门违规使用"卷闸门"(一楼);⑥后门出口指示灯不亮(一楼);⑦仓库内一处消防栓被圈占(一楼);⑧一处灭火器检测日期已过期(一楼); ⑨两具灭火器未装箱放置(一楼);⑩一处消火栓水带缺失(一楼);⑾一处灭火器被圈占(一楼);⑿一处出口指示灯不亮(一楼);⒀配电箱保护盖使用易燃物(二楼);⒁灭火器未存放于箱子中(二楼);⒂灭火器被圈占(二楼);⒃电池开关四周堆放大量易燃物品(二楼);⒄后门一处灭火器未存放于箱子中(二楼);⒅一处消火栓被圈占(二楼);⒆后门配电箱下方堆放大量易燃物品(二楼);⒇消火栓未定时点检(二楼);办公区消防通道未设置灭火器(二楼);二处消火栓水带老化(三楼);多处灭火器未两两存放(三楼);灭火器未实时点检(三楼);消火栓上方堆放杂物(三楼);后门安装卷闸门(三楼);后门堆放大量杂物(三楼);后门消防门已损坏(三楼);二处消防自救呼吸器已过期(三楼);办公区消防通道未设置灭火器(三楼);消火栓下方堆放大量杂物(三楼);灭火器被圈占(四楼);灭火器未实时点检,未一一对应(四楼);电池存放区堵塞消防通道(四楼);消火栓未实时点检(四楼);后门消防门损坏(四楼);灭火器箱未装箱存放(四楼);一处灭火器无检查记录(四楼);消火栓被圈占(四楼);部分消火栓水带卷法错误(四楼);厂房上下楼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四楼)。
(2)电气安全:①两处排插缺地线(一楼);②排插乱拉乱接,未固定使用(一楼);③电源开关未张贴用电警示标识(一楼);④切割机无保护盖(一楼);⑤工作台外壳带电(二楼);⑥工作台电源开关无"漏保"(二楼);⑦电源开关未张贴用电警示标识(二楼);⑧一处插座相零接错(二楼);⑨门口饮水机排插缺地线(二楼);⑩办公区一处使用万能排插(二楼);⑾一处配电箱未跨接(三楼);⑿办公区一处设备电源线裸露(三楼);⒀一处排插相零接错(三楼);⒁违规使用万能排插(三楼);⒂印刷机1插座缺地线导致机器设备外壳带电(三楼);⒃1层电表房1处电表电线裸露、电表房内堆放杂物需及时清理;⒄配电房内电缆线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安全:①危险化学品未张贴"标签"(一楼);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随处放置(一楼);③半成品电池设备存放于普通仓库中;④危化品未张贴"标签"(四楼);⑤易燃易爆物品(酒精)随处放置(四楼);⑥防爆柜通风口未打开(四楼);⑦防爆柜未张贴MSDS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四楼);⑧厂房楼顶空压机房使用卷帘门且破损。
11.出租方2025年11月17日对该物业进行出租前检查,共发现电气安全隐患17项,消防安全隐患41项,现场安全隐患8项,其他安全隐患0项,共计66项,现已整改电气安全隐患5项,消防安全隐患10项,共计15项,剩余未整改51项。
12.原租户没有完成整改包含但不限于出租前检查发现的51项隐患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承租该物业。在整改完成出租前发现隐患的情况下,提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经出租方复查合格并出具整改确认清单后,同意原租户参加出租方的竞租招租(含公开招租、单一来源等)。
13.若承租方非原租户,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2万元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 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出租前发现的51项隐患,并向出租方提交整改报告,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万元安全保证金。如超期未完成整改,安全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出租方黑名单管理,同时出租方将以上工作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与否作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
14.承租方需无异议认可并执行租赁期内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条款。租赁期内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条款:
(1)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
(2)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承租物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合同期满,如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如有剩余,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后出租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4)同一隐患,如出租方多次书面通知后,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均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隐患,合同期满出租方不退还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并列入出租方黑名单管理,由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书面整改通知以承租物业现场管理人员签收为准,承租方拒绝签收的以出租方张贴在承租物业出入口拍照取证视为签收。
(6)督促承租方落实承租物业隐患整改,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方式:
①同一隐患,如出租方两次书面通知后承租方仍未整改,从第二次书面通知开始,每次每项安全隐患扣除500元,视情况出租方可以多次发出整改通知,扣除费用金额累加,直至隐患整改完成为止。
②出租方也有权从承租方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中提取费用用于未整改隐患的整改工作。
15.其他要求: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得进入该物业停放及充电。
其他补充说明 1.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且最终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3.报价增幅为招租底价0.5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4.租金支付方式: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相当于2个月租金额度的租赁保证金(押金按租赁期限第一年的首月租金标准计收) 相当于1个月租金额度的水电保证金(押金按租赁期限第一年的首月租金标准计收) 物业管理费 承租方按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空调费 承租方按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其他 承租方按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定后,可采取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物业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若无人报名竞价,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批后,可重新按原方式组织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未征集到则继续**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如承租方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或消防许可证。
3.必须信誉良好,无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证照齐全。
4.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承租方亦不得将物业整体转让第三方使用。
5.竞价人生产和经营范围须为:①非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的;②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 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标准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竞价人须完成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并知悉物业的的周围环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面积及装修情况等)、瑕疵等基本情况,由招租人开具踏勘证明。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参考网址:www.****.cn);
4、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n/shixin/);
5、提供资格条件第3-5条的承诺书;
6、提供由出租方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
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6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16,606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公司 地址 **市**区**街道**东路40号208室
联系人 曾工;龙工 联系方式 0755-****8313;0755-****9844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区属国企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宝国资[2025]42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出租方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5.交易服务费须按以下标准收取:《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具体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六)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6
招标公告
石岩街道龙腾社区永和路5号上排工业区第3栋厂房及部分宿舍物业(101-102,201-210,301-308,403-410,6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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