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3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复情况 |
|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6〕6号 | 关于六景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批复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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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服务局关于六景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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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六景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园区。根据《关于六景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横审批核准〔2025〕1号),建****水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本项目为六景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管廊工程。整个项目共包含主管廊2616.0m和支管廊1670.0m,根据项目资**排的需要,本项目分三期实施,目前正在建设的内容为一期工程,二期和三期工程暂无具体建设计划和相关设计,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批复。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一****园区西北侧324国道和6号路交叉口,沿6号路西侧往南至2号路口,往东沿2号**侧至1号路口,再往南沿1号路西侧至3号路口布线,终点位于1号路与3号路交叉口,总长2070.1m;支管廊沿2号**侧布线,从6号路口往西至4号路口和从1号路口往**10号路口,总长1214.4m。主管廊和支管廊合计3.285km。(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为10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3.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3%。
二、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如下:
(一)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营运期
营运期无废气排放。
(二)废水排放标准
施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人****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冲洗污水管道****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员工,不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
四、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按《报告表》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施工期和运营期需要做好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建设规模、地址、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申请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服务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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